閩南網12月18日訊 近日,南安女子葉某霞因犯盜竊罪,一審被鯉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11年11月至12月間,鯉城區(qū)東街、南俊路一帶的果飲店,接連發(fā)生失竊案。警方調查發(fā)現,一名叫葉某霞的女子,曾多次出現在上述店內,還曾應聘做服務員。今年9月,葉某霞落網。她交代,自己曾趁人不備,盜竊店內收銀臺錢款,以及顧客手提包內現金、銀行卡等物,累計作案金額逾5000元。(本網記者 韓影 通訊員 王文鑫 楊揚)
德化牛母岐層林盡染五彩斑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錯過再等一年!永春這條12公里景觀路,藏著2025-12-12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yǎng)老事業(yè)短板,提升養(yǎng)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