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無錫市委批準,無錫市監(jiān)委對宜興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錢偉興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錢偉興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家屬謀利;違規(guī)參與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
錢偉興身為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淡薄,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jiān)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錢偉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職務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錢偉興簡歷
錢偉興,男,漢族,1967年11月出生,江蘇宜興人,大學學歷,無黨派人士,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8月起,歷任宜興市水利農機局干部、工管科副科長、計財科副科長、局長助理;1998年2月,任宜興市水利農機局副局長;2007年10月,任宜興市水利農機局副局長、市水務辦主任;2009年12月,任宜興市水務辦主任;2010年1月,任宜興市公用事業(yè)管理局局長;2012年3月,任宜興市政協(xié)副主席、宜興市公用事業(yè)管理局局長;2020年8月,任宜興市政協(xié)副主席;2021年9月,不再擔任宜興市政協(xié)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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