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女朋友趕出家門,心生不忿,于是偷配鑰匙伙同他人入室盜竊。近期,兩名盜竊者馬某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岳某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據(jù)龍崗檢察院披露,2014年6月14日,被告人馬某某在龍崗區(qū)平湖一休閑會所結(jié)識了顏某某,后兩人在顏某某位于龍崗區(qū)輔城一出租屋內(nèi)同居。兩人后因生活瑣事爭吵,顏某某要求馬某某搬離住處。被告人馬某某不甘心被“掃地出門”,于2014年6月18日17時許使用偷配的鑰匙打開顏某某房門,伙同被告人岳某某將顏某某家中一臺電腦盜走。后兩被告人在附近小店將電腦賣得人民幣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