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遭三男子輪暴,竟跟惡狼拿錢私了,幫對方脫罪!這名離譜的單親少女,跟三陌生男喝酒玩國王游戲,酒醉慘遭輪暴,少女父親提告并拒絕和解;不料少女卻私下和對方各要三十萬元和解金,先拿七萬元花用后,翻供稱自己未遭性侵,只是作夢,致三男獲不起訴處分。其父才知女兒跟對方私了,趕緊退錢并聲請再議,檢方查出少女確遭輪暴,將三惡狼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可各處七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diào)查,被害林姓少女今年十六歲,父母三年前離婚,父親獨自撫養(yǎng)林女和哥哥、弟弟三人;林父對女兒遭人性侵,還為了錢翻供,氣到不行,父女關(guān)系一度陷入冰點。縣府社工科長張國棟說,少女個性愛玩,兩年前案發(fā)后休學,目前在親友規(guī)勸下,已回學校繼續(xù)念書,但婉拒社工輔導。
喝酒玩國王游戲
檢警指出,前年十一月十四日深夜,甫滿十四歲念國二的林女,因在貨運公司工作的黃姓干哥哥邀約,到苗栗干哥哥公司宿舍,跟黃的同事徐承佑、吳彥廷及陳昱瑋(均二十二歲)喝酒,眾人喝酒聊天到深夜,黃男先回一樓房間睡覺,少女繼續(xù)跟三嫌喝酒。
少女供稱,當時她因剛跟男友分手,心情不好,喝了六罐啤酒,徐等三人一開始誘騙她抽摻有K他命的香煙,她趁機倒掉毒粉,接著他們提議玩國王游戲,約定抽中撲克紙牌Q(Queen)黑桃的當國王,可任意指定其他人做任何事,結(jié)果她被要求脫掉內(nèi)衣,但仍穿著外套。
猜拳決定誰先上
四人玩到隔天凌晨三時,少女酒醉躺在床上休息,半夜被吳、徐兩人壓住身體,兩人還猜拳決定誰先上,隨即輪流性侵少女;兩人完事后,換陳男時,少女用腳踢陳男反抗,陳男還怒嗆:“為什么他們可以上,我就不行?”最后少女仍遭陳性侵。
檢重啟調(diào)查起訴
事后少女沒跟父母說被性侵,兩天后她的前男友聽聞此事告知林父,林父約出三嫌怒斥:“我女兒還這么小,你們竟然輪暴她,是把她當成什么?”三嫌啞口無言,低頭默認,林父便帶著女兒提告。徐男父親于是開價一百萬元、吳男母親還下跪求情要出三十萬元和解,但都遭林父拒絕。
沒料到少女卻瞞著父親,透過男友人約出三惡狼,達成每人賠她三十萬元和解,還拿了徐父七萬元前金,而少女到了檢方開庭時翻供,改稱自己喝醉,被性侵是“作夢”;加上三男都否認,檢方以證據(jù)不足將三男不起訴處分。
林父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追問女兒才知女兒私了拿錢,大為光火,把錢退還給徐父并向檢方聲請再議。檢察官重啟調(diào)查,少女才吐實確遭三人性侵,并有多名證人指證少女拿錢過程,雖三被告仍否認犯行,上月十三日仍依法起訴。
和解須父母同意
律師劉政穆說,少女跟三名被告私下和解,雖無刑事責任,但《民法》規(guī)定未成年人談定的和解內(nèi)容是“效力未定”,除非事先經(jīng)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同意或事后追認,和解案才具法律效力。另性侵未滿十六歲少女是公訴罪,得被告須有悔意且跟對方和解,才有減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