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車震時遭劫情婦被迫參與拋尸
情婦陳某的供述,還真不是編故事。
1月31日晚8點多,陳某與周某在當?shù)匾昏肿訄@私會。周某將皮卡車停在果園小徑邊,兩人隨后在車后座親熱,突然后座車門被拉開,一男子頭戴貓仔帽(一種蒙面帽子)、帽上裝著礦燈,手上拿著一把槍,指向周某頭部,喝道:“拿1000元來!”
僵持中,“砰”一聲槍響,周某臉上噴出血來,應(yīng)聲倒下。驚嚇中的陳某隨后被兇手拿出一條繩子,捆在汽車后座。
兇手坐上駕駛室,把皮卡車往山上開,轉(zhuǎn)了幾圈后,停下來,為陳某松綁,把陳某的頭部按在其雙腿間,對陳某進行猥褻。
隨后,兇手在山上的果園里找到編織袋和一些繩索,并撿來石頭,脅迫陳某幫忙,把石頭綁在周某身上,然后裝進編織袋里。再開車來到和平村二級水電站引水渠沉淀池,將周某的尸體扔進沉淀池。
拋完尸,兇手讓陳某取來她自己的摩托車,讓陳某在前方行駛,他在后方跟著,到一個小岔路口,陳某以為有機會逃脫,試圖往另一方向逃走,但被兇手追回。
陳某再次屈服,配合兇手將皮卡車推下山坡。之后,兇手讓陳某獨自回家,再三威脅陳某,如果敢說出去,就殺了她。
作案過程中,兇手手持的槍支是一把裝修用的射釘槍,他自行經(jīng)過改造后,使槍支殺傷力倍增,并成為本案的作案工具。案發(fā)后,他將槍支藏在一個袋子里,塞在案發(fā)現(xiàn)場附近山上的一個石頭縫里。(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周楊寧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