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經表決,任命姜偉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公開資料顯示,姜偉,遼寧沈陽人,1957年3月生,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yè)研究生畢業(yè),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姜偉曾在高校任教,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掛職任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97年4月調入最高人民檢察院,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廳副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廳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廳長。
2004年9月,姜偉調往黑龍江工作,歷任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2年1月,姜偉出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在中政委工作期間,姜偉多次以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身份出席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司法改革進展成效。(記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