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復旦大學研究生黃洋中毒身亡事件網上引熱議。而武漢高校也曾有類似事件發(fā)生——某校獸醫(yī)學院研究生付某為了盜竊幾百塊錢,向同學水杯中投安眠藥藥暈同學。日前,武漢市洪山區(qū)法院審理此案后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5月4日《楚天金報》)
一個是醫(yī)學院的高材生,一個是獸醫(yī)學院的研究生,按理,所學專業(yè)都帶個“醫(yī)”字,理應心存悲天憫人的情懷。然而,林某僅僅因為生活瑣事而投毒致室友死亡,付某只為“搞點錢”而在他人杯中下藥,其行為哪里有半點懸壺濟世的樣子。震驚、憤怒之余,我們不能不追問:除了個人品性的因素,還有什么在“催化”這些悲劇的發(fā)生?科學何以從人類追求完滿生活的“新福音”一夜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和利器?
甘地曾歸納出毀滅人類的七種事,其中包括“沒有人性的科學”和“沒有是非的知識”。參看林某、付某這些“高科技犯罪者”的所作所為,我們不得不感佩圣雄的深刻洞見。是啊,沒有足夠的知識儲備和對專業(yè)科學的了解,誰會想到利用N-二甲基亞硝胺、氯硝西泮這些讀起來都拗口的化學藥品來實施犯罪?可見,相比那些不學無術的犯罪分子,只有知識而不辨是非的“科學小人”所產生的社會危害無疑更大,就像《資治通鑒》開篇所言:“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決其暴,是虎而翼者也”。
因此,當我們談論最近這幾起駭人聽聞的“高校投毒事件”時,決不能忽視其背后的科學因素。眾所周知,科學是把雙刃劍,用好了能夠造福世人,使歪了亦可能為禍天下。而要想駕馭科學這頭“異獸”,將其“副作用”降低到最小程度,唯有依靠人類的道德良知和人文自覺。但現在的問題恰恰在于,急功近利的文理分科和應試教育剝奪了理科學生接受人文熏陶的機會,他們幾乎從高二開始就不再學習歷史政治等課程。人文知識的空白直接導致了理科學生總體人文精神的缺失,他們中許多人只知在實驗室里埋頭研制原子彈,卻不知更應上街反對原子彈的使用,甚至還利用“原子彈”犯罪——這不正是薩特當年所擔憂并批評的嗎?
可以說,正是人文教育的缺失“制造”了一批又一批“沒有人性的科學家”和“沒有是非的知識人”,進而催生了一系列的高科技犯罪。
基于此,我們實在有必要通盤檢視現有的教育制度,改革高中階段的分科模式,大力推進高校的通識教育,從而打破文理間的認知壁壘,避免“沒有人性的科學”、“沒有是非的知識”繼續(xù)遺毒學生、為禍社會。只有當我們培養(yǎng)出來的首先是具有人文精神的“人”,其次才是有專業(yè)知識的“才”,研究生為財下藥這樣的悲劇才有可能不再繼續(xù)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