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0月31日訊 同是漳州漳浦縣的楊某華和楊某東,從去年年底到今年4月份,兩人瘋狂搶劫十余起。
據(jù)悉,楊某華把目標放在路上獨自行走的女性身上,趁其不備,飛車奪取挎包及其他財物,到手后再駕駛摩托車遠離現(xiàn)場。從去年年底至今,楊某華頻繁作案達十余起,搶奪財物價值26766元,數(shù)額巨大,楊某東參與作案兩次,涉案金額8602元,數(shù)額較大。另外,楊某華還曾經(jīng)伙同其他人參與搶劫。
日前,思明法院一審判處楊某華有期徒刑10年8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判處楊某東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見習記者 陳志堅 通訊員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