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閑置4年的挖掘機,操作起來很費勁
閩南網11月28日訊 4年前,泉州市新輝大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輝大”)花了15萬多,買下廈門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工”)生產的一臺挖掘機。但因操作費勁,這臺挖掘機一直閑置,幾乎沒有使用過。
為了這事,買賣雙方已經“溫和”拉鋸了四年。直到一個月前,買方再次交涉無果后,最終上網發(fā)帖述說遭遇。
對此,廈工方面表示,這款挖掘機共賣出600臺,僅此一起投訴。這款產品已停產,他們可以對該機器升級改造,但15萬元費用,依舊得買方出。
15萬買的挖掘機操作費勁閑置4年
新輝大買來的這臺挖掘機,目前擱置在泉州泉港區(qū)涂嶺鎮(zhèn)路口村一角落。操作室的油漆還是嶄新的,但鏟斗卻銹跡斑斑,看上去很久沒用過了。
新輝大方面介紹,2008年5月13日,他們從經銷商處購買了廈工生產的這臺挖掘機,價格157000元。由于操作不靈活,工作效率低,買來后一直閑置著。董事長呂先生曾把這臺挖掘機免費借給表弟的工程使用,可是表弟請來師傅一試,婉拒了。
其實,當初在發(fā)現(xiàn)問題時,公司就立即致電廈工和經銷商。廈工雖表示會派人上門修理,但一直沒有下文。
廈工挖掘機售后服務部客戶服務科科長陶世新向記者表示,這款產品自2003年投入市場到2009年停產,共售出600多臺,整體上還不錯,只接到過這一起投訴,“這個機型的部件是國產的,廈工的產品需要做得更好,低端產品要升級,就把這個機型淘汰掉”。
若要改造機器買方再掏15萬?
21日,針對新輝大提出的“退貨退款”訴求,陶世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由于產品已過保修期,所以退貨、退款的要求沒辦法答應。就“能否對該機器進行升級、改造,使之正常使用”,陶表示同意,但買方需支付共15萬元的液壓改進費用。
對此,新輝大董事長呂先生昨表示,原先買這臺挖掘機已經花了15萬元,現(xiàn)在無論是換新型挖掘機或是升級都至少還需再花15萬元,他不能接受。
今年6月,新輝大曾向廈門工商、質監(jiān)部門投訴。廈門市12315投訴臺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挖掘機不屬于日常生活用品,所以案件無法受理。廈門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該挖掘機已過“半年保修期”的期限,也超過了《產品質量法》對于“兩年”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因此也無法受理。(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見習記者 陳志堅 閩南網記者 魏珊 王金淼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