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介紹,北京市每月5元的“獨生子女費”31年來一直未上漲,為人詬病。記者從廈門市計生委了解到,廈門市“獨生子女費”一直在變化。
我市現(xiàn)行標準是2012年所定,2012年后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可一次性領取不低于1200元的“獨生子女費”。2004年-2011年,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一次性領取不低于1000元的獎勵費。再早之前還有一次性500元和每月5元的標準。此外,廈門市另有規(guī)定,對于那些有能力的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單位還可另外發(fā)放不低于300元的獎勵。但該規(guī)定并無強制要求。農(nóng)村的獎勵政策則比較復雜,具體可向各區(qū)計生委咨詢。
我市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家庭,其子女傷殘或死亡也有相應扶助,標準從此前的260元和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對于“失獨”家庭,我市還給予首次再生育補助。對49周歲以內(nèi)滿足條件,有生育意愿卻不能自然受孕的“失獨”婦女,若接受人工輔助技術受孕(人工授精、試管嬰兒),可按市物價局公布的《醫(yī)療服務價格》費用標準的80%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