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去掛號?。⌒『⒍颊f肚子疼是被你的車撞到的!”“又不是我撞的,為什么該我掛號呢?”昨晚8點半左右,中醫(yī)院急診室門口,一男一女爭吵的聲音引來了不少人的圍觀。在人群中,站著一個3歲小男孩,他淚眼汪汪,鼻子上還掛著鼻涕,而右臉、左掌心、左膝蓋都沾滿了泥沙。
“小弟弟,你哪里痛啊?是摔倒的,還是被撞的???”護士輕聲問。小男孩摸了摸肚子后,又指了指旁邊的那名男子?!翱窗?,小孩子不會撒謊,剛才我都問了過路的人,也說是你撞倒的。”男孩的媽媽高聲說。
“真的是他自己摔倒的,我的車剛好經(jīng)過要拐彎,誰知道小孩就自己摔倒了?!蹦凶恿⒖剔q駁道。
小男孩的媽媽說,昨晚8點10分左右,她和兒子走在枋湖西路的人行道上。“我走在前面,兒子跟在后面。到了拐彎處,我就突然聽到他的哭聲,扭頭看到他倒在路邊的泥坑里,而電動車正好停在我兒子的旁邊?!蹦泻⒌膵寢屨f,兒子平時如果是自己摔倒,都會自己爬起來??墒?,這次他卻一直喊肚子痛,她認為是電動車撞到孩子的肚子。
而騎電動車的男子卻說,當時因為路上的人比較多,他怕出事就騎上人行道,不料,到了拐彎處,男孩自己摔倒了?!罢娴氖撬约核さ沟?,不然膝蓋怎么也有泥沙。”說著,男子指了指小男孩的身上,“被撞的話,身上就應(yīng)該有車輪的痕跡啊!”
雙方爭執(zhí)時,檢查結(jié)果出來了,小男孩只有輕微擦傷,沒有其他問題。民警接到報警后趕來。民警說,孩子的媽媽作為監(jiān)護人,沒有很好地盡到保護的義務(wù),而騎電動車的男子將電動車騎上人行道屬于違法行為,雙方都應(yīng)承擔相應(yīng)的責任。醫(yī)藥費雙方各承擔一半,而男子的電動車將被沒收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