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失聯(lián)多日,老父親焦急的心情可想而知。然而,有人竟然冒充知情人,利用老人急于尋親的焦灼心態(tài)進行詐騙。近日,集美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今年5月,居住在集美的郭阿伯(化名)因兒子失蹤,尋子心切,便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尋人啟事。一個月后,真的有一位“熱心”女子打來電話。
“你的兒子現(xiàn)在就跟我在一起。”接起電話,郭阿伯大喜過望,本以為很快能見到兒子,還挺感謝來電人。誰知,來電人話鋒一轉,厲聲道:“你兒子欠我3000多元未還,你趕緊替兒子把錢還了,否則別想見到他。”郭阿伯思兒心切,幾次提出想要聽聽兒子的聲音,或想要見見兒子,都被對方拒絕。
郭阿伯起了疑心,一時不肯付錢。這時,電話里的女人卻轉而威脅郭阿伯說:“你兒子在我的控制之下,如果不給錢,就砍斷他的手指,甚至撕票,不準報警!”掛完電話,郭阿伯又驚又怕,可是,他還是求助了警方。2014年6月25日,民警順藤摸瓜,很快將犯罪嫌疑人胡某抓獲。
經審訊,胡某才如實交代,她本從西南某省農村來廈務工,卻沉迷上了賭博,輸光了本就不多的收入。因為急需用錢,她偶然看到了尋人啟事才突發(fā)奇想,其實她根本不認識小郭。
集美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的方法向他人強行索取人民幣3050元,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胡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對其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胡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其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終,集美法院判處胡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法官提醒,接到類似電話要多留心,并及時報警,以免落入一些不法之徒的陷阱。(記者 張尚初 通訊員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