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肖毅涉嫌受賄、濫用職權(quán)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jié),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quán)罪對肖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肖毅簡歷
肖毅,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贛州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1981.09 崇義縣崇義中學教師、公安局干部、政府辦秘書、副主任
1987.02 崇義縣聶都鄉(xiāng)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人大主席
1988.04 崇義縣政府辦副主任
1988.07 崇義縣體改辦主任兼政府辦副主任
1990.02 崇義縣經(jīng)濟委員會主任、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2.10 上猶縣政府副縣長
1994.01 上猶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1995.03 上猶縣委副書記
1996.01 龍南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1996.06 瑞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1997.01 瑞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1.01 瑞金市委書記
2003.06 贛州市政府副市長,瑞金市委書記
2004.04 贛州市委常委,瑞金市委書記
2006.11 江西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7.07 江西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黨組書記
2009.08 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黨組書記
2015.04 撫州市委書記
2018.01 江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撫州市委書記
2021.03 江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
2021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