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慶市紀委監(jiān)委指定,太湖縣紀委監(jiān)委對望江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原大隊長(二級警長)陳立新 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立新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投資入股、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利息 ;違反群眾紀律,長期和涉黑涉惡犯罪集團的組織者、領導者社交圈相互關聯,利益相互交織 ;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陳立新身為黨員干部、人民警察,知法犯法、道德敗壞,充當黑惡勢力“關系網” ,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望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望江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陳立新開除黨籍處分 ;由望江縣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安慶市紀委監(jiā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