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北海市委批準,北海市紀委監(jiān)委對中共北海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原副局長李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為官不廉,亦官亦商,借用管理對象錢款,經商辦企業(yè),要求私營企業(yè)主出資為其鋪設道路、地板;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用于賬外開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罔顧黨紀國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與私企老板沆瀣一氣,以權謀私,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李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北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北海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北海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軍簡歷
李軍,男,漢族,1967年11月生,廣西合浦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9月參加工作。
2011.05—2016.04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調研員、行政財務裝備科科長;
2016.04—2019.02 北海市海城區(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9.02—2019.12 北海市海城區(qū)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9.12—2020.06 北海市海城區(qū)委副書記;
2020.06—2021.06 北海市海城區(qū)委副書記、三級調研員;
2021.06—2021.12 中共北海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來源:北海市紀委監(jiā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