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寶張海外逃的減刑權(quán)力尋租
通過買線索舉報別人犯罪,甚至買報紙都能獲得減刑,難免滋生腐敗

2008年,張海在聽取法庭宣判(資料圖)
閩南網(wǎng)1月24日 1月20日,廣東檢方證實,前健力寶總裁張海外逃。在獄中,他靠千方百計獲取線索,“制造立功”減刑。如果沒有找到“越獄”捷徑,40歲的張?,F(xiàn)在應(yīng)該還在廣東監(jiān)獄服刑,或至2015年。
然而,因為在獄中“有立功行為和表現(xiàn)良好”等,張海獲得了兩次減刑的機(jī)會。從10年減到6年,提前出獄。
廣東省高院通報,張海立功和重大立功均屬虛假。兩次減刑的裁定予以撤銷。廣東省檢察院對此立案審查。
研究者稱,與通過法庭審判減刑相比,在監(jiān)獄減刑更為容易,依靠人脈和關(guān)系也讓這一方面存在巨大操作空間。監(jiān)獄民警和法官的減刑權(quán)力尋租的幾率更大。
在看守所買線索 制造“重大立功”
張海在入獄前,就嘗到了立功的甜頭。2006年,在佛山市看守所,他就因為檢舉獄友而減了5年的刑罰。
2012年,樂昌法院發(fā)布通報: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某“為在押人員提供檢舉立功的線索信息,收受賄賂18萬元,因受賄罪被處有期徒刑5年”。羅某收受賄款中有3萬元來自張海。
2006年下半年,廣東律師徐某找到羅某,要其為他的當(dāng)事人“張保”尋找立功線索,并送好處費3萬元。
羅某利用職務(wù)便利,將一條搶劫案的線索告知“張?!保⑸嫦訐尳俜缸锏南右扇恕皬埨凇闭{(diào)至“張?!彼诘牡?5監(jiān)倉,由“張?!蓖ㄟ^檢舉“張磊”犯罪的形式立功。通報中的張保和張磊均是化名。事實上,張保即是張海,律師徐某即張海的辯護(hù)律師徐玉發(fā)。
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一審判決張海有期徒刑15年,但因在看守所立功,2008年被廣東省高院改判為10年。
在看守所里,張海還曾檢舉健力寶集團(tuán)祝維沙等人的犯罪線索,但警方未查證屬實。入獄后,張海也在想著“立功減刑”。2009年,中國足壇反賭打假風(fēng)暴時,還一度曝出他在獄中舉報假球。最終張海獲得了兩次減刑機(jī)會,各減2年,得以于2011年年初提前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