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吳女士等多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湖北記者站反映,購買了7月16日廈航的機票從銀川飛武漢,結果飛機延誤了4個多小時,而廈航拒絕賠償乘客的相關損失,乘客要求開延誤證明遭遇“踢皮球”。
乘客與機場工作人員交涉(吳采平 攝)
吳女士稱,其購買了7月16日廈航MF8238航班,按原計劃應于17點05分從銀川河東機場起飛,19點10分到達武漢天河機場。當天,乘客于16點35分陸續(xù)登機,然而飛機一再延誤,乘務員先是說機場流量控制,后又說是西安天氣的原因。
一直到晚上8點15分,乘客在飛機上呆了近4個小時,有乘客出現(xiàn)胸悶等現(xiàn)象。在乘務員的引導下,100多名乘客拖著行李重新回到候機大廳。
一個多小時后,所有乘客重新登機,21點35分飛機從銀川河東機場起飛,23點30分到達武漢天河機場。航班整整延誤了4小時13分。很多預訂了轉乘廈門的航班的乘客,被迫取消或改簽,原本能在當天乘坐高鐵趕回荊州、潛江的乘客,不得不在武漢住宿一晚。對于乘客提出的賠償或補償要求,廈航工作人員稱不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
吳女士等人要求廈航出具延誤證明,該航班乘務長及機上工作人員告訴乘客,到武漢天河機場落地后,直接到機場A19窗口打印延誤證明。而天河機場A19窗口工作人員稱,只能打印從武漢出發(fā)的航班延誤證明。
該航班乘務長楊紫涵解釋稱,如因飛機機械故障或是機上乘務人員的原因造成飛機延誤,航空公司要給予賠償;如果是因機場流量控制、天氣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誤,航空公司不予賠償。
對于廈航的解釋,乘客們并不認可。乘客涂先生說:“如果航班正常,我在晚上7點多鐘就能到武漢,而現(xiàn)在因為航班延誤晚上11點半才到,我不得不退掉回潛江的高鐵車票,還得在武漢住一晚,這些額外發(fā)生的費用是因為廈航航班延誤給造成的,理應由廈航來承擔,現(xiàn)在卻讓消費者自己買單,這是典型的霸王行徑。”
采訪中,乘客夏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在攜程網(wǎng)上訂票時無意中花40元購買了一份航班延誤險,7月16日的廈航MF8238航班實際延誤了4小時13分,他獲得了保險公司300元的航空組合險理賠。記者隨機調查了航班的17名乘客,只有2人購買了航班延誤險。
7月18日,記者致電廈航客服95557咨詢。工號為3038的客服人員回復記者稱,乘客可以在廈航的官網(wǎng)上自行填寫打印延誤證明,航班延誤3個小時以上乘客可以提出賠償,前提是乘客購買了航班延誤險。
乘客劉先生認為,是否購買延誤險,不能成為廈航因航班延誤而造成乘客損失并拒絕賠償?shù)慕杩诨驌跫啤?/p>
湖北省荊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張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因為航班延誤給消費者造成額外的支出,航空公司理應對消費者進行補償。在實際操作中,航空公司往往以各種借口和理由來搪塞消費者,規(guī)避自己的責任,增加消費者的負擔,這是不合理的,希望航空公司正視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