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崔清新、胡龍江)國務院新聞辦14日公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說,2012-2015年,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3369名被告人無罪。
報告說,2012-2015年,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與法治建設全面推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做主。
根據(jù)報告:
——犯罪嫌疑人人身權利得到保障。2012-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總數(shù)為816379人。
——對刑訊逼供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監(jiān)督和檢查力度加強。2012-2015年,檢察機關對濫用強制措施、非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共869775次。
——被羈押人合法權益得到保障。2012-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因被監(jiān)管人受到體罰、虐待、違法使用械具、禁閉等向監(jiān)管機關提出糾正意見7770人次,已得到全部糾正。
——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2012-2015年,全國已實現(xiàn)3512個人民法院網絡全連通、數(shù)據(jù)全覆蓋、業(yè)務全開通;建成1.8萬多個科技法庭,實現(xiàn)重要案件“每庭必錄”;建成2160套遠程訊問系統(tǒng),實現(xiàn)上下級法院間或法院和看守所間的遠程訊問。
——國家賠償制度得到有效落實。2012-2015年,各級法院共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23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