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個人,就有七個名字;他深諳盜竊偽裝之術,每一次到菜市場盜竊,都要買點菜偽裝自己。但是,他最終“不幸”栽在一個既熱心又有正義感的大媽手里。
偽裝:每次作案先買青菜
龍某是個慣偷,擅長偽裝。他最后一次作案時,像往常一樣,在思明區(qū)曾厝垵上李農貿市場買了兩根青菜,再將青菜放在一輛無人看守的電動車上,旁若無人地將車騎走。
這一招“買菜偽裝術”,他屢試不爽,多次成功得手。但是,最后一次,他卻栽了。原來,當天去買菜的郭大媽一直在盯著他,從他到菜市場門口開始,大媽就認出了他。“別以為他把胡蘿卜換成了青菜,我就不認得了?!惫髬屨f。
“倒霉”:栽在熱心大媽手里
郭大媽說,上一次她就發(fā)現了龍某的盜竊行為,但是,等到確認他是小偷后,大媽要沖上去抓他,卻因為跑不過電動車,慢了一步,讓龍某跑走了。
錯過并不可惜,“有緣”就能再見。去年12月28日,龍某再次來到上李農貿市場,故伎重施,卻沒有想到,他再次來盜竊,大媽也再次來買菜。于是,他就倒霉了。
郭大媽說,這一次,她一眼就認出了在停車處轉悠的龍某,立即打電話報了警,然后,大媽不急于擒賊,一直跟蹤小偷,等待民警到場。
龍某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大媽盯上了,還一直在裝,先假裝買菜,后又裝做一邊打電話,一邊要牽車走。結果,被趕到現場的警察當場抓獲。
狡猾:一個小偷七個名字
“龍飛、龍立和、嚴仁品、龍華、嚴偉民、龍周生”,落網后,龍某竟然冒出七個名字。通過指紋比對,警方查出龍某是累犯,先后用過六個假名。
他曾經先后14次因盜竊被抓,有時被行政拘留,有時被判拘役,最重時被判有期徒刑九個月。但是,每次刑滿釋放后就又重操舊業(yè),他沒有工作收入,一直“以偷為生”。
經審理,思明法院認為龍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因此,數罪并罰,一審判處他拘役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