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0日訊 滿滿5個集裝箱貨柜,外包裝標明是樹脂工藝品,打開一看竟是82.64噸的“三無”煙花爆竹,數(shù)量之多且是易燃易爆物品,途中若有差池,后果不堪設想。昨日,廈門警方對外通報成功破獲省廳掛牌督辦的特大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繳獲非法煙花爆竹82.64噸。
今年9~10月,廈門海關東渡關區(qū)在日常檢查中查獲兩批謊報以樹脂工藝品、鞋架、文件夾、陶制品等名義出口的煙花爆竹,其中9月10日查獲貨柜2個、總重量32.4噸,10月17日查獲貨柜3個,總重量50.24噸,隨即移交廈門警方偵辦。
據(jù)了解,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物品,不僅運輸上路要向相關部門報批,其出口環(huán)節(jié)上也較為特殊,要有專用碼頭、船只和專用的集裝箱貨柜才行。而如此大批量的煙花爆竹被非法運到碼頭,且欲出口境外是何等危險之事。
接報后廈門警方高度重視,抽調公共交通分局、治安支隊精干警力與海關緝私局聯(lián)合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偵查。經初步調查發(fā)現(xiàn),5個貨柜煙花爆竹很可能為同一貨主,11月1日專案組決定并案偵查,兵分兩路深入東渡港區(qū)、廈門海關、廈門東渡海關和趕赴晉江。
經偵查發(fā)現(xiàn),5個貨柜的非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為廈門市某出口有限公司。該案系許某長(男,38歲,福建晉江人)受菲律賓籍僑民王某建之托,在晉江市龍湖鎮(zhèn)接收一批從江西運來的煙花爆竹并中轉運往廈門。隨后,許某長再安排紀某進以虛報學校用品、圓珠筆、塑料制品等貨物名辦理出口菲律賓的訂艙、報關等手續(xù)。
12月8日,許某長迫于壓力主動投案自首。(本網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廈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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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涉槍涉爆
百萬重獎市民
本報訊今年12月起至明年2月底,廈門警方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雷霆治爆”、煙花爆竹“禁放查非”活動。
昨日,來自廈門警方消息,將撥出100萬元,設立獎勵基金,重獎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有功人員,廣大群眾如果發(fā)現(xiàn)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非法持有槍支、仿真槍,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請踴躍舉報,舉報電話:110,廈門市公安局將視情況給予1000元~20000元不等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