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女同學(xué)從珠海叫來中山參加自己的生日派對,不料卻中了傳銷組織的圈套。雖經(jīng)攻心洗腦、勸說辱罵,該男子始終不從。傳銷人員對該男子進行體罰,結(jié)果導(dǎo)致該男子死亡。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宗故意傷害案。庭審時,控辯雙方為該案究竟屬于故意傷害、間接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發(fā)生了爭議。該案將擇日宣判。
【庭審現(xiàn)場】被告人向受害人父母磕頭求寬恕
本案三名被告人是袁某志(女)、楊某和鐘某文,年齡最大的袁某志生于1989年,其余都是90后。受害人叫陳某茂。
庭審在市中院第二審判庭進行。受害人陳某茂的父母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當(dāng)事人的身份出庭。三名被告人及受害人方面都有多名親屬旁聽。
庭審進展順利。雖在辯護人為被告人辯護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時,陳某茂的母親一度站起來斥責(zé)律師,但馬上就被審判長制止了。
在最后陳述階段,袁某志先是站起來哭著向法庭表示認錯,突然來了一個左側(cè)轉(zhuǎn)身,面向公訴席上坐著的陳某茂的父母跪下,聲淚俱下地請求寬恕,表示如果法庭給她機會,她出獄后一定善待陳某茂的父母。受她的影響,楊某也緊接著作出同樣的舉動并表達了同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