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7月13日電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在浙江海鹽工作的江蘇人張某、李某夫婦卻因為小三問題大打出手,反目成仇。丈夫打斷了妻子三根肋骨后,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丈夫張某是江蘇人,今年41歲,10多年前帶著妻子李某來到海鹽。初來海鹽的張某和李某日子過得很艱苦,但夫妻倆相敬如賓、互尊互愛,日子過得倒也甜蜜。后來,張某去工地打工,慢慢地從一名泥工做到了老板,生意是越做越紅火。
日子是好過了,可夫妻倆的爭吵卻越來越多了。倆人經(jīng)常因為一些家庭瑣碎小事大吵大鬧甚至要動手解決。就是在這段時間里,張某結(jié)識了比自己小九歲徐某。
徐某年輕、漂亮,又善解人意,張某覺得自己跟徐某在一起時自己也年輕了,整個人都特別輕松。很快,張某就跟妻子提出了離婚,但是由于雙方因為財產(chǎn)和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問題談不攏,離婚一事一直久拖不決。
去年12月26日的傍晚,張某和徐某一起開車去菜場買菜,誰曾想,真是冤家路窄,妻子李某和女兒也正巧來買菜,雙方在菜場門口撞了個正著。看到丈夫居然敢明目張膽地跟情人一起買菜,李某氣不打一處來,隨手就操起商販放在墻邊的拖把就要打人。
張某畢竟是男人,見李某揮過來,一個反手就把拖把奪了過來,還順勢用腳將李某踹倒在地,拿著拖把對著李某就是一頓打。泄完憤,張某帶著徐某正要離開,李某也是不依不饒,奮力爬起身,撿起地上的瓦片朝著張某的車砸了一通。
看著李某一而再再而三地鬧,張某徹底憤怒了,拿起木棍追著李某打,李某身上疼痛不已,也深知自己不是張某的對手,急忙逃進附近的服裝店躲避。直到警察趕到現(xiàn)場,雙方還隔著服裝店的店門對峙。
警察接警后很快趕到現(xiàn)場,將兩人帶走。經(jīng)法醫(yī)鑒定,李某三根肋骨骨折,損傷程度達輕傷二級。海鹽法院經(jīng)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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