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姐和阿信(均為化名)曾經(jīng)是師徒,卻因為一筆400多萬元的借款撕破臉了。即便現(xiàn)在拿回了錢,但兩人的關系已經(jīng)回不到從前了。
昨天上午,記者見到了債主蓉姐,她給記者講述了追債的經(jīng)歷,這段經(jīng)歷很離奇。她很激動:“能從精通法律的對方手中拿回自己的錢,真不容易。”

1、曾經(jīng)的學生,出社會后成了她朋友
蓉姐是一名商人,上個世紀80年代她讀高中時,認識了住家附近一家小店的女店員,對方有個弟弟,當時才讀小學,“當時她說可以讓我到店里免費消費,不過要給她弟弟做家教,我同意了。”
這個小男孩就是阿信。要讀初中時,阿信回了泉州老家,兩人的師徒情誼就此中斷。
直到上個世紀90年代,兩人再次碰面,“親戚帶我參加一個同學聚會,我一眼認出了他。”蓉姐說,此時阿信已經(jīng)大學畢業(yè)當了警察。這次重逢后兩人恢復了聯(lián)系,但接觸還不是太多。其間,阿信幫過蓉姐兩次忙:一次是在她出差期間,幫她加急補辦了遺失的身份證;一次是阿信辭職當律師后,幫蓉姐打贏了一場官司。
蓉姐說,兩人之間的關系發(fā)展很正常,“之前他從來都沒向我開口借過錢”。
2、一開口就借走400萬,只寫了一張借條
2013年6月份,阿信向蓉姐開口借錢了。他說他和一些銀行工作人員合伙,幫人做“過橋”,需要大量資金,想借錢,周期為一個月。
“我知道,他肯定不止找我一個人借錢,不過這錢借出去‘過橋’,是能賺利息的。”憑著兩人多年的友情,蓉姐將400萬元給了對方,不過當她索要抵押物時,阿信卻說:"我們的交情很深,不用拿實物抵押了吧?”最后,阿信只給蓉姐寫了一張借條,約定了較高的利息。
錢借走后,阿信開始挺講信譽,第二個月馬上就支付了12萬元利息。不過蓉姐討要本金時,他卻說再借久一點,“我當時手頭上沒有用錢的項目,也就沒急著催。”蓉姐說。
此后的一年里,阿信又兩次向蓉姐借錢,每次50萬元,其間還過一次50萬元,“他總共借走我450萬元,不過還好,利息一直都按時有付。”蓉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