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21日訊 永定一超市老板,拖欠員工工資一年多,其間為逃避支付,還玩起失蹤。最終,超市的一名老板在民警勸說下自首,并付清所欠尾款。但他仍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這也是永定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04年,永定的盧某與吳某(另案處理)共同出資成立一家超市。因經(jīng)營不善,2011年年底,超市宣告倒閉,欠了21名員工的10萬元工資。員工找他們要錢,兩人索性躲了起來。
在永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介入下,去年8月至今年1月,吳某分兩次共支付4萬元給員工。剩下的錢,兩人均不愿支付。勞動部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jī)關(guān)立案偵查。隨后,盧某投案自首,并于今年5月,付清剩余的工資。
上周五,永定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永定法院認(rèn)為,盧某行為已構(gòu)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紤]到盧某自首情節(jié),并付清報酬,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本網(wǎng)記者 簡偉雄 通訊員 陳志龍 周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