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機和膨脹的電池。

索尼維修站的證明讓黃先生懷疑他買的是二手機。
新手機疑是翻新機
“究竟我的事情該由誰負責,在天貓上購買的手機出問題,維權怎么這么難?”市民黃先生無奈地說,今年5月26日他在天貓一家注冊地點在北京、名為“華夏鼎泰數碼專營店”的商家購買一臺全新的索尼愛立信手機,當時商家表示可以全國聯保,還開了發(fā)票??墒謾C到手后卻經常死機或讀不到內存卡。9月5日,黃先生按說明書和客服意見更新手機軟件,但手機系統(tǒng)卻因此崩潰。黃先生前往索尼的官方維修部維修時卻被告知,該手機的注冊購買日期是2012年4月28日,已過了保修期,同時手機電池已經膨脹。
“莫非是翻新機?”滿腹疑問的黃先生趕緊上網聯系商家,卻驚訝地發(fā)現,這家店已經無法在天貓上搜到!
天貓客服百般推脫責任
黃先生說,天貓客服稱該店鋪正受監(jiān)管,并建議黃先生取得憑證后進行網上投訴。黃先生說,在網上投訴過程中,自己的舉證被認定無法核實商品本身存在的問題。更讓黃先生失望的是,天貓要求自己自行聯系商家,可當自己希望天貓能提供商家的公司注冊信息時,第一次得到的公司名稱在工商局網站上查不到,而之后,客服則以各種理由推脫,不愿提供信息。
昨日,記者致電天貓客服,客服同樣表示,這家商家已經與天貓解約,客服還以“記者并非當事人”為由,拒絕向記者提供此事處理結果,要求買家自行與他們聯系??头簿芙^透露這家店的注冊信息,拒絕回答“該店何時、因何原因被天貓封店”,還不愿向記者提供天貓公關部門的聯系方式。
不過,根據黃先生提供的公司名稱,記者在北京工商局網站上查到了“北京華夏鼎泰科技有限公司”,其經營范圍確實包括銷售電子產品,但其最近的年檢年度為2011年,目前仍在開業(yè)狀態(tài)。
昨日,黃先生再次聯系天貓客服,仍被告知需要等待處理,也未得到何時能解決問題的答復。
商家或涉嫌國稅發(fā)票犯罪
在與天貓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黃先生也曾向12315投訴過。黃先生說,由于發(fā)貨和開具發(fā)票的“深圳市平慧儀貿易有限公司”注冊地在深圳,輾轉投訴后,10月16日,深圳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反饋稱,開具發(fā)票的公司涉嫌倒賣國稅發(fā)票,且經營范圍不包括售賣手機,手機應不是由該公司發(fā)貨,該公司涉嫌倒賣國稅發(fā)票一事已通報國稅部門,但此案金額不大,還未通報警方。
黃先生的維權問題,卻仍得不到解決,讓他不禁感嘆網購維權之難。
質疑
商家被曝售假
天貓為何遲遲不處理?
記者搜索發(fā)現,早在去年,就有媒體曝光消費者在天貓買到假手機,但賣家不承認,且多數賣家聯系不上,而“華夏鼎泰數碼專營店”就是被曝光的一家。而網上也有許多網友揭露這家店涉嫌以山寨機、翻新機冒充正品手機。
但至少在今年5月時,該商家仍在網上售賣手機。為何天貓遲遲不對該商家進行處理?對此,天貓客服昨日向記者表示要核實此事,但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并未答復記者。
號稱“假一賠五”
天貓為何出爾反爾?
此外,在此前媒體的曝光中,雖然天貓聲稱針對假貨的處理辦法是“假一賠五”,只要一個消費者能拿出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所有購買同一款商品的消費者都可以獲得賠償,但當時,消費者到工信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市場管理辦公室和泰爾實驗室對手機真?zhèn)芜M行鑒定,所得結果為假貨,可天貓卻不認可這兩家機構的鑒定報告,要求消費者必須拿出手機生產原廠出具的鑒定報告。
律師說法
天貓應承擔連帶責任
當網絡商家關門,消費者無法找到商家索賠時,天貓作為網絡運營商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在商家與消費者存在糾紛時,天貓是否可以不向消費者提供商家信息?由工信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市場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鑒定報告是否能作為商家售假的證據呢?消費者遇到此類網購糾紛又該如何維權?
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網絡交易領域的規(guī)定存在一定滯后,但天貓作為網絡運營商,相當于出租虛擬柜臺,作為出租方,天貓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不能因商家與其解除合約而推卸責任。
鄭律師表示,從法律角度而言,天貓可以不向買家提供商家信息,但從商家誠信角度而言,應向買家提供商家信息。此外,根據法律要求,天貓應該配合記者調查此事,向記者提供相關信息。
關于鑒定報告,鄭律師表示,假貨認定要找相關業(yè)務的主管部門或質檢部門,只要鑒定單位是第三方且是公益性質,就符合要求。工信部屬于行業(yè)直管部門,鑒定報告具有權威性,應被認可。
鄭律師建議,消費者遇到此類網購糾紛,可先與商家和天貓(或其他電商)進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功,則可投訴到工商部門。如無果,可直接上訴法院,一并狀告商家和電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