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8日報道的一起因廈大女教授“忘年戀”引發(fā)的官司,有了新進展。昨日,該案男主角——廈門某大學原教工鄒某向思明區(qū)法院撤訴,獲法院許可。
31歲的鄒某,愛上了比自己大18歲的廈門某大學知名女教授石某。交往半年后,兩人分手,鄒某難以接受。不久,他與石某的“交往細節(jié)”被披露在網絡上,引發(fā)軒然大波。今年6月8日,鄒某被學校解聘并獲經濟補償金7萬余元。鄒某認為,自己被學校解聘,且在網絡上被人攻擊為“不孝”,對此石某應承擔責任。于是,鄒某將石某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撫慰金3萬元以及經濟損失7萬元,并要求她在主流媒體刊登不少于30天的道歉聲明,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昨日,鄒某主動致電本報記者,說他已向法院撤訴。鄒某說,這段時間經歷過太多事,讓他反復思考,已經看透、想開了,不再讓這些往事成為自己生活的“絆腳石”,而是應該正視現(xiàn)實、走向新生活。
記者聯(lián)系了石某,對方表示歷經“網絡風暴”一年有余,她和鄒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她說,在這個漸進成熟的社會,她更愿意把評判的權利讓渡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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