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女士給導(dǎo)報記者看債權(quán)轉(zhuǎn)讓協(xié)議
她看到一則拍賣字畫的公告,瀏覽了十幾幅字畫后,產(chǎn)生一種強烈預(yù)感:欠錢的周某應(yīng)該就在廈門。前天下午,在廈門某酒店,預(yù)感應(yīng)驗,她報警了。
前天 “嗅”到蹤跡跟到廈門
前天下午3:30,廈門某拍賣會的現(xiàn)場正在布置,來自江蘇的5名男女悄無聲息地出現(xiàn),看到一張熟悉的面孔后,悄悄報警。
那張面孔,就是幾名男女眼里的“老賴”周某。 派出所民警很快趕到,一名債主怒氣沖天,拿起手里的礦泉水瓶砸向周某:“你這個騙子,你躲了我這么久,讓我找得好辛苦,你還認得我嗎?”
債主小李回憶,幾天前,她看到廈門有一則拍賣公告,認真一看,要拍的十幾幅字畫,和周某所在公司持有的字畫一模一樣。
“為了找他,我研究字畫,到處查看高檔字畫的拍賣消息,終于找到了?!彼f,她有強烈預(yù)感,肯定能在廈門找到,果不其然,周某是一拍賣行的客戶。
昨天 派出所里喝茶談判
沒有爭吵,昨天下午3點多,在派出所的調(diào)解室里,導(dǎo)報記者看到幾名債主和欠錢的周某,喝著綠茶,平靜對話。
可一說起錢,債主們難以淡定了。“他還欠我們1860萬元。”小李說,他們的錢是2009年被借出的,后來剩到1860萬元一直未還,為此他們專門聘請了律師找人,前后花了100萬元。
奇怪的是,欠錢的周某告訴導(dǎo)報記者,他之前沒有見過小李等債主。原來,其中有兩層關(guān)系——周某是向一個姓華的女士借錢;而華女士則向小李等借錢給周某。這次就是小李等帶著華女士一起討債。
導(dǎo)報記者看到,華女士和小李已經(jīng)簽訂了《債權(quán)轉(zhuǎn)讓協(xié)議》,周某欠華女士的1860萬元今后要還給小李。
截至昨天下午,雙方還在調(diào)解,周某表示愿意還錢,但要給時間,小李則覺得他是有錢卻不還。
人物 窮得穿別人衣服
昨天下午,坐在派出所的角落里,華女士苦笑道:“別拍我的照片,要是登到報紙上,會被家人罵死。”
她說,她借錢給周某,純粹是為了幫助朋友,沒有從中賺取利息差,“如果要付利息,我一個月要付90萬元”。沒賺利息差這一點,得到債主小李的證實。
調(diào)解室里,幾名債主也對周某講華女士的苦,“她真的都沒錢了,身上的衣服是小李的,連來的路費都是別人給的,她連原來的工作都沒有了”。
說法 周某要還錢給小李
周某解釋,他之所以欠華女士的錢沒還,是因為華女士曾經(jīng)通過他的公司買了十幾幅字畫,達2000多萬元,沒有給錢。對于這件事,華女士提出異議,說畫不是她拍的。
這樣一來,周某要還錢給小李嗎?福建嘉禾嘉律師事務(wù)所黃舟雄表示,周某和華女士的糾紛是一碼事,欠小李的錢是另一碼事,周某可以提出欠債抵消,但只要小李不同意,就不能抵消,就要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