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迢迢從非洲買象牙制品,原本打算回國送親友,沒想到禮沒送成,竟然為此獲刑。近日,蔡某因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被廈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去年2月25日,蔡某乘坐航班從莫桑比克回國。海關關員檢查時,發(fā)現(xiàn)蔡某將象牙制品藏匿于箱內,企圖蒙混過關。在他的行李箱中,海關關員發(fā)現(xiàn)了藏匿于酒盒、鞋子中的佛珠、筆筒等象牙制品,一共6件。經鑒定,這6件物品共凈重0.872千克,均為象牙制品,價值3萬多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蔡某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因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攜帶入境的象牙制品是要作為禮物贈送親友,主觀上不具有牟利目的,故決定對蔡某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記者 陳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