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八千元港幣,對一個月薪僅一千多元的物業(yè)收費員來說,幾乎是一年的工資。不過,王相如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歸還,“不是我的錢,我不能要”。


王相如是華林紫薇花園物業(yè)收費員,1月16日16:00左右,她請假去瑞景某銀行辦理銷卡業(yè)務。在辦理過程中,她突然想起卡里有她姐姐從深圳給孩子存的兩千港元見面禮,需要先取出來才能銷卡?!拔抑耙矝]用過港幣,所以當柜臺人員遞給我20張錢時,我也沒在意,就放口袋里了。”隨后她又辦理了其它業(yè)務。
辦完事后,她趕回物業(yè)管理處上班,在與同事閑聊,提及港幣面值時,王相如對自己取的錢產生了懷疑,“上面寫著1000元”。于是她趕緊給在銀行工作的朋友打電話確認?!懊骖~上寫多少,就代表多少元?!迸笥鸦卮稹!澳秦M不是多給我一萬八的港幣啦!”王相如坐不住了。
當時已經臨近下午五點半,如果趕到銀行,估計銀行都已經下班了。王相如趕緊給認識的該銀行工作人員掛電話,讓其幫忙轉告其主管。沒多久,該銀行部門負責人匆匆趕來,收回一萬八千元港幣,并對王相如一再表示感謝。“我覺得這沒有啥呀,不是我的東西,我不能要!”面對大家的贊揚,王相如顯得非常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