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海峽導報報道 一個瞬間,兩起車禍,一死一傷。先是摩托車撞死行人,駕駛員倒地受傷。緊接著,駕駛員自己又被隨后開過來的重型牽引車撞傷。

這個倒霉的摩托車駕駛員多處受傷,造成十級傷殘附加一級傷殘。但是,這些傷是哪起車禍導致的?這一點,無論是交警,還是司法鑒定機構,都無法作出認定。
在這種情況下,摩托車司機應該如何索賠?近日,湖里區(qū)法院受理了這名倒霉司機的索賠案。
第1起事故 摩托車撞死行人
摩托車駕駛員小鐘今年35歲,是一名外來工。事發(fā)時,他是無證駕駛無牌車輛。
經(jīng)查,事發(fā)當天,即2012年10月31日晚間,他駕駛二輪摩托車沿國道324線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途中,他在慢車道上撞上了正在步行的市民陳先生。
當時,陳先生原本在前方步行,小鐘因駕車速度較快,剎車又不及時,導致摩托車從背后撞上陳先生。這起事故,造成陳先生當場身亡。
而小鐘駕車撞人后,自己也倒地受傷。更不幸的是,他倒在地上,還沒來得及爬起來,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隨后開過來。
第2起事故 司機又被大車撞
因當時是晚間,天色已黑,牽引車司機又沒有降低行駛速度,也未察明前方路況。結果,等到牽引車司機發(fā)現(xiàn)地上的小鐘時,剎車已經(jīng)來不及了。
于是,發(fā)生了“二次事故”,導致重型牽引車從小鐘的身上軋過,輪胎刮碰到小鐘身體,造成小鐘再度受傷。
小鐘因為遭遇兩次事故,身上多處受傷,先后到四家大醫(yī)院接受手術治療。經(jīng)診斷,他急性重型顱腦損傷,多處頭皮挫裂傷,全身多處挫傷、骨折,另外,他眼部也受了傷。經(jīng)鑒定,他屬于十級傷殘附加一級傷殘。
事故發(fā)生后,經(jīng)交警認定,第一起事故,小鐘承擔全部責任。但是,在第二起事故中,牽引車司機負主要責任,小鐘負次要責任。這意味著,小鐘雖然撞死他人,但他所受的傷,主要賠償責任還是在牽引車身上。
法庭焦點
責任分不清損失怎么賠?
但是,問題在于小鐘身上有多處傷,究竟哪些是因第一起事故受傷,哪些是由第二起事故導致的?這一個問題,無論是交警,還是醫(yī)院,都無法認定。
無奈之下,近日,小鐘起訴到湖里區(qū)法院,索賠10多萬元。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委托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但是,沒想到委托申請竟然遭遇“退件”。鑒定機構的《退件函》當中載明:“無法區(qū)分兩次事故的參與度,故給予退件。”
在法庭上,被告答辯說,本案屬于兩次事故,第二次事故不是造成小鐘受傷的全部原因,因此,原告的損失自己需承擔一半。
經(jīng)審理,法院最終認定,小鐘因這起事故導致的損失為16萬多元,并判決要求貨運公司及其保險公司承擔主要責任,按70%算,即賠償14萬多元。
法官說,由于無法確認兩次事故的參與度,從保護受害者的角度出發(fā),只能認為小鐘全部的傷都是由第二起事故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