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輛】
先偷一輛新的載人 再偷一輛舊的拉貨

■劉某和他偷的兩輛微型車。警方供圖
頭一天從廈門偷到微型車后,劉某第二天就開到江西和老婆孩子團聚,回來后覺得這輛車太新,用來拉貨舍不得,他便萌發(fā)了再偷一輛的念頭,半年后他得手了,不過也被抓了。記者昨日從警方獲悉,劉某已被刑拘,兩輛被盜微型車已被追回。
今年11月4日凌晨,停放在火炬路上的一輛長安牌微型面包車被盜走,湖里刑偵大隊調取路面監(jiān)控后發(fā)現(xiàn),該車是在凌晨2點左右,由一名男子單人作案偷走的,這輛車沿著同集路從同安開到南安后就消失不見了。
民警調取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這名小偷是熟面孔,“今年5月31日,馬垅附近也有一輛長安微型面包車被盜走,就是這個人偷的。”民警說,而且,兩次的行駛路線一模一樣。
這名男子的底細很快被摸清了:劉某,26歲,暫住南安碼頭鎮(zhèn)。
12月1日下午,在南安警方的協(xié)助下,劉某被抓獲歸案,民警在其家附近的果園里找到了兩輛被偷的微型車。
劉某交代,去年因為生意失敗,他開始走上盜竊這條路,后來被判了刑,獄中,他跟獄友學到了盜竊微型車的手法,出獄后就開始偷車。劉某說,他偷車不是為了賣,而是用來拉貨載客。
劉某說,偷到的第一輛車是新車,用來拉貨有點舍不得,于是他就想偷第二輛,中間有好幾次都沒偷成,最終在11月4日盜得一輛,這輛車較舊,回到南安后,他用較新的那輛車載人,用舊的那輛載貨。
【警方建議】
加裝一個暗開關 提高作案時間成本
警方說,去年周邊省市組織了對汽車銷贓地的大規(guī)模專項打擊行動,受此影響,我市今年盜竊本田、豐田系列等中高檔轎車的發(fā)案數(shù)有所下降,但中低端的微型車、貨車和皮卡車卻有所上升,今年已追回被盜汽車20余輛,含凌志、凱美瑞、雅閣、微型車等車型。破案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
警方說,被盜的車輛大多都是因為車主的防范意識較弱,停車時沒有確認車門車窗鎖好,而且車內還放置了高價值的物品,引起竊賊們的注意,甚至有的車在路邊長期停放被偷走,一直等到警方破案后,車主才意識到車被盜。
警方建議,車主們應將車停放在有專人值守的停車場所,將車輛的行駛證、購置費證、購車發(fā)票等文件隨身攜帶,在車身的隱秘處加裝一個油路或電路的暗開關,提高竊賊作案的時間成本,可以阻止案件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