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3日訊 敬酒時對方未喊一聲“哥”,黑老大林某東怒了,用寶馬車堵住村口,不讓村民進出,打算跟對方火拼。
昨日,廈門警方對外公布全市打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林某東為首的團伙被當作典型案例來通報。
據廈門市“打黑辦”相關負責人鐘華勇介紹,今年廈門市“九類”涉惡案件發(fā)案率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4.84%,社會治安狀況有所好轉。截至11月底,打掉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1個,判決27人;破獲“九類”涉惡犯罪案件70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97名。

林某東、唐某云等人一審
因敬酒時沒喊“哥”,黑老大要與社區(qū)主任火拼
2012年12月1日晚7點多,集美杏林街道內林村村口,一輛寶馬轎車橫停,30余名男子聚集在此,禁止村民進出。與此同時,與村口相距不到一公里的眼鏡廠旁,也聚集20多名男子,兩伙人馬來勢洶洶。
進出兩難的村民隨即報警。杏林派出所出警后,鳴槍示警,現場繳獲22把砍刀。調查顯示,這輛寶馬轎車是人稱“東哥”的林某東所有。32歲的林某東從事工廠廢品回收和承包賓館發(fā)家,此后涉足娛樂城、酒莊等,資產上千萬,其中一項主業(yè)便是放高利貸。
警方調查發(fā)現,豪車堵路封村的為林某東一伙,而另一伙人則為杏林某社區(qū)主任林某健(此人另案處理)帶頭糾集。
警方介入后,讓人想不到的是,不到1小時,當晚8點多,雙方人馬再次聚集在杏林某娛樂城,欲一較高下。民警再次出警,這些人趁亂而逃。
調查發(fā)現,12月1日的沖突事件,起因是林某東與林某健此前在內林村一村民家中喝酒。敬酒時,林某健因未尊稱林某東為“東哥”,導致林某東極度不滿,二人當即起了口角,之后相約在內林村一較高下。
他擁有“地下出警隊” 在杏林逞強稱霸
早在2009年,廈門市“打黑辦”就接到舉報稱,林某東自2008年以來,長期豢養(yǎng)四川籍人唐某云,讓其糾集一批“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長期盤踞在廈門市集美區(qū),通過開設賭場和放高利貸等方式獲取非法經濟利益。
為一網打盡,此前,市“打黑辦”聯合集美警方對林某東團伙的組織架構及運作秘密偵查了一年多之久。
警方查到,林某東豢養(yǎng)的唐某云一伙,在組織中擔任打手角色,不光負責林某東旗下娛樂城的“安保”,還介入民間債務糾紛,擔任“地下出警隊”的角色,毆打、非法拘禁他人。該團伙為在杏林一帶逞強稱霸,購買了砍刀、鋤頭柄等作案工具,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
7罪并罰獲刑23年
上訴后被維持原判
經查,林某東、唐某云一伙在杏林先后組織持械結伙聚眾斗毆案件8起,以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件4起,共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傷。
2012年12月28日,集美警方兵分多組,在思明、集美等地將林某東、唐某云等其他團伙成員一舉抓獲。
今年10月30日,首犯林某東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七項罪名,被湖里法院一審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3年、沒收財產200萬元,唐某云等其余26名成員分別被判處20年至3年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事后,林某東等人不服提起上訴,昨日下午廈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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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0元錢 兩伙人網吧內斗毆
海都訊 昨日,廈門警方還通報另一起涉黑案件。今年3月25日20時許晚,湖里區(qū)五通村泥金社某網吧老板報警,稱其被一伙男子持木棍和砍刀追打。廈門市“打黑辦”核實案情后立即督辦,湖里警方展開偵查。
經查,該伙男子由江西省余干縣籍人溫某陽糾集,共十余名無業(yè)人員,駕駛6輛小車,和網吧老板黃某進糾集的5名本地人員聚眾斗毆。事件的起因竟是溫某陽團伙中的幾名成員,因上網費用10元錢與網吧老板黃某進起了糾紛。
目前,該案已抓獲21名嫌犯,警方正在對其余嫌疑人進行追捕。(海都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廈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