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廈門將對農村居民低保對象給予政策傾斜;同時,對有就業(yè)能力的保障對象,將組織培訓、推薦就業(yè)。昨日,廈門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進行三審。
針對目前農村居民低保對象的救助保障任務重,同安區(qū)、翔安區(qū)壓力較大的情況,修正案草案提出,市財政對農村居民低保對象比例高的區(qū)將給予適當照顧,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居民低保對象的生活保障。
同時,還將結合實際情況,根據(jù)當?shù)鼐S持城鄉(xiāng)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本市物價指數(shù)和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來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而且將來該標準有望逐步提高。
低保對象是否只能等著領低保救濟?其實不然。在修正案草案中,對低保對象將不僅規(guī)定他們的義務,同時也保障他們受培訓、推薦就業(yè)的權利,幫助有條件的低保對象逐步實現(xiàn)自食其力。
晨報記者還注意到,低保政策今后將更靈活,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相關部門還將采取措施給予其生活保障。
相關部門還將對保障對象在就業(yè)、就學、就醫(yī)、住房、從事個體經(jīng)營等方面給予必要的照顧和幫助,并對保障對象給予交通、電費、水費補助。